
圍繞霍爾木茲海峽通行與收費爭議持續(xù)發(fā)酵之際,扼守馬六甲海峽的新加坡方面明確表態(tài),堅決反對沿岸國家限制過境通行或對國際航運征收過境費用。
新加坡反對“收費關卡”,強調全球航運依賴“過境通行自由”
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巴拉克里希南(Vivian Balakrishnan)在新加坡國會發(fā)表講話時強調,全球航運體系依賴“過境通行自由”(freedom of transit passage),任何國家若試圖利用地理優(yōu)勢設立“收費關卡”,都將對全球貿易造成連鎖沖擊。他指出,相較霍爾木茲海峽,馬六甲海峽(Strait of Malacca)承擔著更大規(guī)模的油氣與集裝箱運輸,最窄處僅約2海里,但新加坡從未考慮借此收取過境費用,因為這將引發(fā)報復性措施,最終損害全球航運體系穩(wěn)定。
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巴拉克里希南警告,一旦開啟收費先例,其他關鍵水道——如直布羅陀海峽(Gibraltar)、英吉利海峽(English Channel)、厄勒海峽(Øresund)、千島群島水道(Kuril chain)及麥哲倫海峽(Magellan passage)——均可能效仿,導致全球貿易流動受阻。
國際法依據(jù)與外交立場
在法律層面,他強調,《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第44條明確規(guī)定,過境通行權不得被中止,即便在戰(zhàn)爭狀態(tài)下亦然。同時,即便部分國家未正式批準該公約,過境通行自由也已構成國際習慣法的一部分。
此外,巴拉克里希南透露,其已與伊朗外長溝通,并明確表示新加坡不會參與任何限制“無害通過權”或討論征收過境費用的談判,同時堅定支持國際海事組織在該問題上的立場。
地緣博弈下的規(guī)則變量
分析認為,若以新加坡所強調的國際法原則衡量,伊朗近期在霍爾木茲海峽實施的部分管控措施可能與《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條款存在沖突。不過,從法律角度看,美國若通過在公海攔截船舶等方式對伊朗實施限制,而非直接封鎖海峽通行,則可能不違反相關通行自由原則。
業(yè)內人士指出,在當前地緣政治緊張背景下,圍繞關鍵海峽“通行權”與“收費權”的博弈,正逐漸成為影響全球航運規(guī)則與貿易格局的重要變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