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徐聞海關發(fā)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湛徐關緝違字〔2025〕1號)。
2024年8月23日,廈門象嶼資源有限公司委托湛江中遠海運船務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徐聞海關申報進口1票俄羅斯產散裝煤炭,申報商品名稱為褐煤。經徐聞海關查驗、取制樣送湛江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結果為“干燥無灰基揮發(fā)物”,商品名稱為其他煙煤,進口申報需提交自動進口許可證。
經海關計核,該票貨物貨值為4444.4355萬元,應納稅款為733.9367萬元,漏繳稅款125.7859萬元。
廈門象嶼資源有限公司進口其他煙煤品名、稅則號列申報與實際貨物不符的行為,構成了影響國家許可證管理及國家稅款征收的申報不實違規(guī)行為。
決定對廈門象嶼資源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科處罰款人民幣38萬元。



